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宁理人〔2021〕235号),经个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对刘炳辉副教授校外兼职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实名及提供联系方式。如有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请向学院纪委反映举报。
学院党政办联系电话:88229093,联系人:冯老师
学院纪委联系邮箱:mksjw@nbt.edu.cn。
姓名 |
兼职单位及兼职职务 |
兼职工作时长 |
是否取酬 |
刘炳辉 |
宁波市哲学学会理事 |
每周不超过1天 |
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