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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浙大马克思主义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1-12-2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值学校成立20周年校庆之际,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费英勤与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同舫分别在宁波、杭州签署两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紧密协同,深度合作,切实服务于学校立德树人工作大局。

今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文件指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凸显引领作用,加强帮扶带动,积极探索创新,促进全国马克思主义学院繁荣发展;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应成为推动各类马克思主义学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重要引导。此次两校马院签约共建,既是对中央文件精神的深入落实,又是与浙江大学合作的深度推进。

我校与浙江大学血脉相连,自建校以来,浙大马院对我校马院在课程建设、学科发展、师资力量、协同育人等方面给予源源不断的支持与指导。在2018年我校正式成立马院之际,党委书记李小东专程来校祝贺并选派浙大求是特聘教授马建青担任我校9211特聘教授;三年来,多位知名教授莅临指导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共同开展思政课教研教改,支持青年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方向博士研究生,整体提升我院师资水平;今年暑期,组织多位知名教授参加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论证,为学院今后发展提出真知灼见。

学校领导十分关心两院共建工作。暑假期间,党委书记胡征宇、副书记冯建波专程到浙大马克思主义学院拜访,支持两院在十四五期间的深度合作。今年11月,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费英勤、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伍醒与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就十四五期间双方合作进行洽谈讨论。围绕两校的发展背景要求与学院工作实际,双方认为应充分发挥浙大全国重点马院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我校马院特色发展的帮扶力度,双方在协议中明确:将进一步创新机制体制,在资源共享、平台共建、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深化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定向博士培养、访问学者派遣、课程导师聘任、硕士生导师遴选等工作上的对接。为确保协议充分落实,双方明确项目合作负责人和日常工作联络员,成立工作专班,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落地平稳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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