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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做好第一届教职工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工会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1年 1月 13日召开。为做好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保证提案质量,现将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人须是学院教职工。提案撰写要求一事一案,必须是由一位教职工作为主提案人提出,三位以上(含三位)教职工附议。

2.学院教职工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地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提案征集范围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和质量献计献策,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2.关于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院宣传思想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提升广大教职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提高办学层次,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坚持开放办学方针,进一步提升地方合作能力的建议和方案;

5.关于加强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6.关于反映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7.以下方面问题不能列为提案:

(1)学院和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2)属于个别人的具体问题;

(3)一般批评性意见。

四、提案的递交

提案人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提案表》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hqz@nbt.edu.cn。

联系人:黄群赞

联系电话:665526

五、提案的审理

学院教职工提出的提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立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学院相关部门参考。


附件:

1.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表

2.学校教代会优秀提案范例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大会筹备组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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