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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各部门:

学院工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依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总工发〔2016〕27号)、《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会议将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经大会筹备组讨论决定,现将推荐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名额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总工发〔2016〕27号)规定,第一届委员会将由5名成员组成。

二、候选人条件

1.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为学院工会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作风;

3.关心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4.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善于倾听教职工意见,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5.近三年中未受过党纪政纪处理、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三、推荐方法

各教研室、各部门参照委员条件,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酝酿基础上,从全院教职工中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5名,于12月27日前报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张硕(电话:667878)

四、候选人产生程序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总工发〔2016〕27号)规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采用先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的办法产生。全体教职工预选时差额候选人6人(差额1人)。

1.全体教职工推荐候选人提名人选。

由全体教职工推选提名人选6人,以教研室、部门为单位进行自下而上的酝酿,形成推荐提名人选名单后提交筹备组。

2.筹备组酝酿候选人推荐人选。

筹备组根据提名人选名单,综合考虑推荐得票、提名人分布覆盖面、代表性等,确定工会委员候选人人选名单,候选人推荐人选数量为6人。

3.候选人推荐人选下发各教研室、各部门。

工会委员候选人发各小组,由各教研室组织差额预选(6选5)。

4.筹备组综合各教研室候选人预选情况,产生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5人),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学院党总支和校工会审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教研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完成。推荐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筹备组沟通。

特此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会员大会筹备组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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